4.3 机器振动 空车运转时机器的最大振幅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4.5 电气装置安全要求
4.5.1电气设备应作绝缘试验,绝缘电阻≥1MΩ。
4.5.2电气设备和线路绝缘良好,金属外壳保护性接地正确。
4.5.3运转部分的保护罩安全可靠。
4.6 传动系统
4.6.1机器传动系统润滑良好、运转平稳、无异常震动和声响。
4.6.2主轴箱外壳及轴承外壳温升不得超过20℃。
4.6.3主轴箱导杆、轴承处不得有滴漏油现象。
4.6.4输入输出导辊轴线水平允差为0.10/1.000。
4.7 针刺系统
4.7.1 托网板、剥网板工作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无毛刺。
4.7.2 刺针中心对托网板中心调整后的位置度为∮1.5mm,允许在纤网运动方向上偏差1.5mm。
4.7.3 刺针中心对剥网板中心调整后的位置度为∮1.5mm,允许在纤网运动方向上偏差1.5mm。
4.7.4 托网板与剥网板之间的距离按工艺要求可以进行调整,调整后托网板与剥网板必须保持平行,平行度为0.2/ 1.000。
4.7.5 托网板与针板之间的平行度为0.15/1.000。
4.7.6针刺频率应在使用范围内可调。
4.8刺会按FZ/T 93048 针刺用针的规定。
4.9零件的铸刻字应符合FZ/T 90016 的规定。
4.10产品的涂装应符合FZ/T 90074 的规定。
5.试验方法
5.1 4.6.2 用半导体点温计测量。
5.2 4.6.3 用白纸检测。
5.3 4.6.4用水平仪在导辊中部测量。
5.4 4.7.1 用回丝在工作表面拖擦,不得有拉丝现象。
5.5 4.7.2,4.7.3 用平板、直角座、带指示器的测量架检测。
5.6 4.7.4,4.7.5 用带指示器的测量架检测。
5.7 4.7.6 针刺频率用主轴转速代替,在主轴端用转速表测定。
5.8 机器噪声按FZ/T 90071 的规定测定。
5.9 机器振幅用测振仪检测。测点在针刺机中部下机架的上平面上。
5.10 针刺成品质量自测。
5.11 主电机输入功率用三相功率表或电流、电压表测定。绝缘电阻按FZ/T 90014 的规定测定。
5.12 空车运转试验
5.12.1 试验条件
5.12.1.1 针刺频率从0逐渐增加到测定频率。
5.12.1.2 成品输出速度从0逐渐增加到测定速度。
5.12.1.3 空车运转按测定频率连续运转2h。
5.12.2 试验项目 4.2,4.3,4.4,4.5,4.6。
5.13 工作负荷试验
5.13.1 试验条件
5.13.1.1 必须在空车运转试验正常后方能进行。
5.13.1.2 纤网原料、成品克重、针刺频率、针刺成品密度、成品幅宽等均按制造厂所提供的合理的针刺工艺配置。
5.13.2 试验项目 见4.1。
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6.1.1 每台产品全装,并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经验合格,附有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6.1.2 每批产品中应抽10%,宜不少于一台进行空车运转试验。
6.2 型式检验
6.2.1 型式检验按本标准第4章。
6.2.2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要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连续生产五年或停产二年再生产时;
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7.1.1 包装、储运的图示标志按GB191的规定。
7.1.2 产品铭牌按FZ/T 90089.1和FZ/T 90089.2的规定。
7.2 包装
产品包装按FZ 90001的规定
7.3 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按规定的位置起吊,包装箱应按规定朝向安置,不得倾倒或改变方向。
7.4 贮存
产品出厂后,在有良好防雨及通风的贮存条件下,包装箱内的零件防潮防锈有效期自出厂之日起吊一年。